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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公告2011年第8号 来源:成都海关 发布时间:2012-05-04 浏览数: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

公 告

2011年 第8号

从2012年1月1日起,成都海关将在所辖各业务现场启用印有条形码的报关单(包括备案清单,下同),现将有关使用该报关单应注意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使用条形码报关单的起始时间为:2012年1月1日。届时成都关区所有业务现场预录入和申报均采用正下方印有条形码的报关单。

二、 2011年12月31日(含31日)前预录入的进出口报关单应于12月31日23时前完成电子申报,未申报的应于次日用条形码报关单重新录入。

三、 担保验放仍使用无条形码“便捷通关担保验放专用”报关单,预录入时,应与正式申报使用的空白条形码报关单一并交与预录入公司。二者使用同一报关单编号。

四、 货物品名超过5项的连单部份,应用无条形码的同一类报关单续单。

五、 如遇报关单打印时卷纸损坏或删单等情形,无法使用原报关单的,在条形码完好的情况,可将条形码剪切粘贴在无条形码的报关单正下方,继续使用;如条形码已损坏,用无条形码空白报关单打印。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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